武汉一小偷偷电瓶被电死反获赔?假的!-凯发k8国际唯一

2018-12-21 11:18

“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,家属索赔20万,一分不能少!”19日,这条“新闻”迅速在网上发酵,至20日上午,仅微博话题的阅读量就达1.5亿,百度检索网页达数十万条。然而,楚天都市报记者多方求证发现,电动自行车车主“武汉的刘先生”和“被小偷家属索赔20万”一案竟是子虚乌有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表示查无此案。

小偷的离奇索赔案在网上热传

19日下午,某微博博主发布一条信息“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:一分不能少”,称武汉的刘先生停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被小偷盯上了,小偷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。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元,且一分不能少。最后经法院调解,车主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。该条微博链接了信息出处,系某报纸19日见报的一篇评论“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赔偿”。

这条信息随后在网上热传。记者查询得知,至20日上午11时42分,该博主这一微博话题的阅读量已达1.5亿,讨论量2.1万,百度检索关键词网页达41.9万个。此外,微信、今日头条等平台也充斥“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”的消息,有的原文照转,有些内容略有改动。各平台引发的评论大致类似,网友们较为一致地认为“武汉车主刘先生很无辜”。

类似三无新闻早在今年7月已经出现

记者通过百度检索看到,网上最早出现的一条类似消息是在今年7月13日,当时的版本是“偷车贼被电动车电死,死者家属要求赔偿20万元,该赔吗?”文中没有任何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信息,唯一的地名信息只有“县城”二字。今年7月15日,网上出现了非常接近目前版本的信息:标题是“小偷偷电动车时触电身亡,家属要求赔偿20万,网友:正当防卫”。该文称,近日发生了这样一件奇葩事,当事人刘先生将电动车停在楼下充电,小偷深夜想偷电瓶,没想到触电身亡,死者家属要刘先生赔偿20万,这件事在网上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热议。文中除了“刘先生”,再无任何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的信息。

此后,该信息经过多轮发酵,不知道是谁把“刘先生”改写成“武汉的刘先生。”12月19日,某报评论版刊发“小偷偷电瓶车身亡车主要不要赔偿”的文章,被微博转载后,在网上掀起新一轮传播。

武汉法院查无此案源头竟是子虚乌有

12月19日晚,记者就“武汉刘先生”的故事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求证。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并未听说这起案件,该文没有时间、没有地点,只有“武汉刘先生”的信息,还需要核查。20日下午3时许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回复称,经全市各区法院认真反复核查,武汉市区两级法院没有受理过该起案件。

那么,该信息的源头从何而来呢?记者辗转联系上那条微博引用的某报纸评论文章的编辑。这位编辑表示,19日该评论文章见报后也引起有关人士质疑,他联系了评论文章的作者,作者说写这篇评论的依据是今日头条上的一篇文章,并没有其它佐证。该作者还给这位编辑发来了写作评论所依据的信息来源网址链接,确系今日头条上的一篇文章。这位编辑表示,该作者没有“武汉刘先生”的凯发k8注册登录的联系方式和确切信息。

记者就此进行对比,这篇文章与其它网上转载的文章一样,除了“居住武汉的刘先生”几个字外,再无任何具体的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信息,所配照片也与之前网上传播的文章大同小异。今日头条显示,至20日下午2时许,这篇原文的阅读量才204个。

20日晚8时51分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通报:近日有媒体报道称,有人在盗窃我市刘先生停在楼下充电的电动车时,意外触电身亡,“小偷家属”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;经法院调解,车主赔偿“小偷家属”5万元精神损失费。媒体报道后,我市两级法院立即对媒体报道、评述的“案件”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查。经查,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、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。报道该“案件”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了相关文章。

责任编辑:马岩(qx000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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